速記服務與保密協議
甲方(接受服務方):
乙方(提供服務方):
為了迅速提高辦公效率,甲方決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記服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,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,簽訂如下協議:
一、速記時間:
二、會議地點:
三、服務價格:
四、甲方義務
1.保證乙方人員順利進入現場,并提供電源插座、桌椅、會議流程、嘉賓名單。
2.將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記錄的最佳位置。
3.如現場允許,對重要內容進行實況錄音,以防發生意外情況時進行補記。
4.至少提前1周告知乙方需要記錄的任務,以方便乙方安排速記人員。
5.安排乙方速記人員會議期間用餐,市區外應負責乙方的食宿和交通。
五、乙方義務
1.保證提供約定數量的服務小組,并按時到達服務現場。
2.根據速記對象的講話實時進行中文速記,并保證記錄質量。
3.由于中國漢字的特點,在記錄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同音字詞,但乙方盡量避免。
4.速記結束后,乙方即將稿件拷貝給甲方,經甲方確認收到稿件后,乙方應將會議有關的文稿、錄音等資料徹底刪除。
5.如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會議現場錄音進行重新整理,乙方將無償進行整理。
6.對速記內容進行嚴格保密,不得以任何形式轉交他人。
六、結算
1.服務結束后,甲乙雙方確認速記服務的時長。
2.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發票的同事,將同等金額的速記費用匯入乙方賬戶或支付現金。
九、其它
1.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。
2.未盡事宜,雙方另行協商補充、解決。
甲方蓋章: 乙方蓋章:
簽 字: 簽 字:
日 期: 年 月 日 日 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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